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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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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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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广东要“增创新优势,更上一层楼”的重要指示,落实省、市第八次党代会和《中共广东省委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》(粤发〔1998〕16号)
精神,加快实施“科教兴市”战略,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作用,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,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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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加快实施“科教兴市”战略,增创发展新优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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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明确科技进步主攻方向,提高产业整体水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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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,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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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,推进科技资源市场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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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加强组织领导,增加科技投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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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加强技术创新 发展高科技 实现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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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2000年7月12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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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为贯彻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,发展高科技,实现产业化的决定》(中发(1999)14号)、全国技术创新大会和省技术创新座谈会的精神,进一步落实〈《中共广东省委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》(粤发〔1998〕16号),加快肇庆市技术创新工作步伐,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促进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,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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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技术创新,发展高科技,实现产业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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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,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,全面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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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明确工作重点,加快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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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加快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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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加大科技投入,建立技术创新的投融资机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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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完善激励机制,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投身技术创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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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加强科技法制建设,保障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 健康发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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